各有关单位:
为了使档案业务人员了解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提高档案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根据《福建省档案条例》第十五条和《福建省档案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闽档人[1999]06号)的要求,将举办厦门市第三十四期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思明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凡已取得省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者免予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省档案局编写的教材《档案人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门档案管理》,主要内容有:档案与档案工作、档案法制、档案人员职业素养、公文与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声像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档案保管保护与统计、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三、培训地点
思明区委党校楼606教室(前埔东路20号)
四、培训时间
2014年8月25日-9月4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15点至17点半上课,9月4日全天安排考试),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不得缺席。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8月20日(周三)至8月22日(周五)。有意参加培训者请详细填写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后,附上本人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一并交至思明区档案局(禾祥东路168号304室)。联系电话:5818571、5862879。报名人数限120人,报满为止。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函[2013]198号),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收费标准为600元/人/期,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期,教材资料费为80元/人/期,共计800元/人/期。相关费用于8月25日上午开课时现场缴交。
2.凡参加培训者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将由省档案局颁发档案人员资格证书,作为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及评聘职称的凭据和必备条件。
思明区档案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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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三十四期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思明班)报名表》来源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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