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文山州招考录用公安类岗位考生的面试、体检工作已全面结束,按照考录程序,现将罗保标考生录用前资格复审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07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请将本人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提交州公安局政治部进行审核。无故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测、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测、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递补人员体测、体检合格的,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
三、录用前公示
罗保标考生的公示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公示期2007年11月29日起至12月7日止,公示期为七天(非工作日除外)。公示期满无异议和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文录用。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及举报电话:州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室0876—2123313;州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876—2130092。
文山州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