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0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文山州人事局关于转发<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审核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二)审核地点:文山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审核的组织:审核在文山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文山县人事局、文化局、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局组织审核。
(四)审核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到县人事局人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
(六)资格复审时,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时间:
2010年6月29日下午2:30开始(每个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三、面试地点:文山县人事局。
四、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县人事局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五、相关要求: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州人事局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3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注意事项: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文山人事网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七、咨询与服务:
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整个招聘工作中,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876-2127365 。
咨询服务电话为:0876-2183986(文山县人事局)。
文山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