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的
公告
参加鲁甸县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14〕10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鲁甸县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4年9月2日13︰30。
(二)面试地点: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人员范围
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全体考生。
三、面试方式及重点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二)面试内容:面试侧重了解考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学习实践能力,重点掌握考生对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生活待遇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心理预期、思想准备及将来的职业规划、出路打算,测试其对农村现状和“三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的认知水平。
四、确定综合成绩及拟聘人选
(一)确定综合成绩:根据面试情况测算出每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拟聘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综合成绩并列时,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二)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其中:“985、211工程”院校和“双学位”毕业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拟聘人选名单于9月3日在鲁甸党建网(http://www.lddj.zt.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自行登录查询个人综合成绩及拟聘人选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于8月29日前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面试采取抽签的方法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9月2日13︰0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及强调面试等相关事项,超过时间未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后须上缴所有通讯工具,未自觉上缴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