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的有关要求,按照综合成绩(分男女)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28名考生进入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一)男生14人
蒋建玮 秦成林 施泽民 董杨青 韩加星 万举鹏
刘阳 宋发治 张绍延 赵亮 赵磊 贾国钦
杨志刚 林焰禾
(二)女生14人
张瑞仕 曾菁 兰静琦 兰卉琛 杜建琳 杜丽
曾溶 张君雪 汤敏 翟新华 王庆玲 李玲
陶德果 杨静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以前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山路中段)一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取消选聘资格;
(二)每人携带一张近期彩色五分照,并向医疗机构缴纳280元体检费用;
(三)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若放弃选聘资格,请于2014年9月8日上午11:30前将放弃申请交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联系电话:0875-2131736。外地考生可通过发传真的方式将放弃申请传真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0875-2122632。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隆阳区选聘大学生村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