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就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首先,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离不开依法治国。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使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其中包括党的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是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其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创新,体现了“三个代表”要求。
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以后,如何行使国家权力,有效地管理国家,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经历十年动乱以后,邓小平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问题。
再次,实行依法治国,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坚持执政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本质所在。只有依法治国,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执政为民才能落到实处。
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严格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就要依法处理和制裁违法行为,运用法律约束权力,防止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转化为个人权力,处理好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消除官僚主义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保护人民的利益。实行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要求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以保证直接调整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一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行政权由法律赋予,严格按照法律赋权、依据法定程序行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公民权利不被侵害。公正司法,要求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正确、公正的实施。法治是制约权力、防止腐败的有效机制。只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公正,严把法律正确实施的关口,才能使正当的公民权利得到合理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