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为解决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驾驶人员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督查室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委政府督查室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年龄40周岁以内,限男性,身体健康,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自律性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5年驾龄以上,熟悉车辆性能。
四、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待遇面议。人员一经招聘录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大姚县委政府督查室综合股,联系电话:0878—6222117,联系人:李雪莲。
(三)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半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材料。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资格认定。报名时持个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由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二)面试。由县委政府督查室和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对资格认定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组织考核。
七、监督保障
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