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文山州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结合本年度首次招考录用公务员岗位空缺情况,文山州人事局将组织实施文山州2007年全州各级机关考试补录担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补录计划为首次招考职位剩余数。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8名,其中:公安类职位27名,非公安类职位1名。本次招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补录计划》。该《补录计划》可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人事网、云南培训认证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07年12月16日。
地点:文山县东风路4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大院内3号办公楼3楼)。
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备《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事局关于文山州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内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报考公安类补录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了文山州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岗位笔试,且笔试成绩总分在145分(含加分)及以上已进入文山州2007年招考公务员人才储备库的人员;
3.报考非公安类补录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了文山州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公安类岗位笔试,且笔试成绩总分在136分(含加分)及以上已进入文山州2007年招考公务员人才储备库的人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均须携带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至现场报名点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3.各位报考者要了解《补录计划》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
三、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确定面试人员
1.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报名结束后,州人事局将根据各补录岗位的报名情况,于2007年12月17日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政务网、文山人事网、云南培训认证网/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
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面试人数与开考职位数2 :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开考数不足2 : 1的,则从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须向州人事局提交书面说明)。
面试当天,因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面试人数与开考职位数不足2 : 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9:00在文山州人民政府大院内3号办公楼3楼进行,届时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审核。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组织。
面试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大礼堂。
(三)面试程序
1.封闭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及考务人员就位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考务室,实行封闭,通讯工具交纪检监督人员保管。
2.抽签
考官和应试人员实行现场双抽签,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⑴考官的抽签
首先由考点主考抽签确定各面试考场的主考官,再由各考场的主考官抽签确定本考场考官,从而组成各考场面试考官组。
⑵考生的抽签
首先由各面试考生组的代表对每组应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场的抽签,确定本组的考场;其次由各面试职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本职位的面试顺序;再次是由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
⑴为保证公平,考生不能透露自己、父母及亲友的姓名。
⑵计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计分、核分,主考官当场公布分数。
⑶面试成绩将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人事网、云南培训认证网/面向社会公布。
⑷特岗和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体测和考核
1.人选的确定
特岗和等额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体测和考核;其余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取足岗位开考数进行体检、体测和考核。
2.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类岗位考生的体检标准为《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报考非公安类岗位考生的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
体检时间:2007年12月22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会议室。
体检费用:220元/人。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三天,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后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保留小便);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注意按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进行体检。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黑色(兰黑色)钢笔1支。
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体检不合格的,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3.体测
报考公安类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测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体测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
体测时间:2007年12月22日下午15:00。
体测地点: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场。
体测注意事项:体测前,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确保充足的体力;注意按体测工作人员提醒的相关事项进行体测。
体测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准考证。
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测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测,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体测不合格的,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测,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若该岗位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
4.考核
报考公安类岗位考生的考核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报考非公安类岗位考生的考核工作由广南县人事局负责。
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州人事局将根据体检、体测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
面试、体检、体测(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通过文山政务网、文山人事网、云南培训认证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于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因各种原因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进行体检、体测(公安类职位)、考核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
3.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手续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六、纪律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山州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