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4〕5号)和《文山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县2014年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2014年10月21日17:00前提交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监审股(回迁楼13楼),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中无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申报教师资格条件的各类社会人员(仅限麻栗坡县户籍)。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单科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两年内有效)。
(五)身体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盖章)。
(五)麻栗坡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六)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
纸制彩色照片一张)。
(七)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册。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请自行打印后复印为A3纸双面合页)。
(九)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两年内有效)。
(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说课、课后说课测评表》。
1.测试对象: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2.测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
3.测试内容:根据所申请任教学科自己选定一个教学内容进行微型课教学,时间为10分钟。
4.测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规定,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次180元。
5.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4年10月21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时顺利确认。
(三)录入的信息在提交后不能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错误影响认定和发证。申报时请记好申报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四)申报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对照申报要求,从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再到县教育局人事监审股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因申报材料不属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联系电话:0876-6627227。
麻栗坡县教育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