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使用效率,解决中心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5期《关于成立停车泊位管理公司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停车泊位收费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年龄:18至45周岁(男女不限);
(二)学历:初中以上文化;
(三)身体健康(以县级医院体检证明为主);
(四)辖区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工作认真、积极、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敏锐的工作眼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吃苦精神,责任心强。
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270元+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二)工作地点:隆阳区
(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依法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一)(早上:8:30—11:30)
(二)报名地点:隆阳区永昌路237号嘉顺大酒店4楼维安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及辖区派出所政审证明、体检证明,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2166178
联系人:杨先生 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