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人事局审核同意,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岗位及名额:食品药品检验2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食品相关专业(含食品检验、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专业、预防医学、生物工程等专业)。
综合检验1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化学专业。
三、招聘对象
我市未就业、未孕,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3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院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两天)。
2、报名地点: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人事教育科。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原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并于2010年7月20日前到人事部门复核原件。未在此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如不足1:3的开考比例,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按不足比例开考。
五、考试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综合三科(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以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修订版2010年版)为笔试参考教材。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聘用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其他相关事宜按《2010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88-5109159
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