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需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省委领导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现将我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时间
全省统一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时间为:2010年7月下旬—10月上旬。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处级职位(共5个)。
(1)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副局长(副处级)1名;
(2)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副局长(副处级)1名;
(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
(4)西双版纳磨憨边境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
(5)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1名。
2、乡科级职位(共16个)
(1)景洪市教育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2)景洪市水利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3)景洪市农业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4)景洪市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5)景洪市大渡岗乡副乡长(副科级)1名。
(6)勐海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科级)1名;
(7)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科级)1名;
(8)勐海县勐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科级)1名;
(9)勐海县勐遮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科级)1名;
(10)勐海县勐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科级)1名;
(11)勐海县勐往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科级)1名;
(12)勐海县西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科级)1名;
(13)勐腊县水利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14)勐腊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15)勐腊县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16)勐腊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副科级)1名。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要求。
1、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廉洁奉公。其中,企事业单位中的报考人员,应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县处级职位具体要求。
(1)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具有管理或从事水利工作经历。
(2)西双版纳州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医学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卫生管理工作。
(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具有城市建设、市政建设或宏观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
(4)西双版纳磨憨边境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国际经济贸易或口岸管理工作,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5)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具有经济或工业、轻工类专业学历,熟悉开发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等工作,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乡科级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各市县公告。
(三)选拔范围。
1、县处级职位选拔范围。
全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州单位)中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其中,西双版纳磨憨边境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面向全省公开选拔。
2、乡科级职位选拔范围。
(1)景洪市5个职位选拔范围为:西双版纳州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2)勐海县7个职位选拔范围为:全县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中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工作人员。
(3)勐腊县4个职位选拔范围为:勐腊县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
乡科级职位具体选拔范围详见各市县公告。
三、报考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县处级职位。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开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全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含中央、省属驻州单位)中,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 (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西双版纳世居少数民族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全州乡镇(含)以上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州单位)中任中层领导干部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西双版纳世居少数民族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
(二)乡科级职位。
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必须担任科员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报考乡科级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各市县公告。
四、公开选拔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工作方案。
7月17日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规定和要求,结合西双版纳的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18日前报省公选办审核。
(二)发布公告。
7月21日在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电视台、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同时,各市县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各自的公告。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7月21日—31日,按照统一公选的有关部署,在摸清底数、初步了解人选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报考县处级职位的报名点设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干部科(州公选办)。各市县也相应设有报名点,具体详见各市县公告。
报名按职位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或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公开推荐。
8月3日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并于8月6日前报州、市县公选办。由公选办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
8月8日前,州、市县公选办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合格者发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六)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命题、评卷等工作由省公选办负责。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电视台、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统一公告。各市县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2、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州公选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电视台、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公告。各市县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七)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工作由州、市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公开选拔XX职位考察对象考察评分表》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八)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州、市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州、市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各职位选拔结果经汇总后,在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电视台、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西双版纳政务信息网(www.xsbn.gov.cn)、西双版纳党建网(www.xsbndj.gov.cn)统一公告。各市县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告。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对本次公开选拔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公选实行全程监督。对在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本公告由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26293,2128619,2128629。
联系人:岩应,唐箐钟,陈晓静。
举报电话:0691—12345,12380
景洪市联系电话:0691—2129363,2149709(传真),。
勐海县联系电话:0691—5122368。
勐腊县联系电话:0691—8161200,8161286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