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云南省纪委通知,规定当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亏损企业,不准购买小汽车,历行“无车年”计划。通知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购车审批制度,非极其特殊的情况,车辆无法落户。这样,当时想买车的官员只好望车兴叹。进入2004年,“无车年”结束,一些官员被憋压了365天的购车欲望终于不可遏制地爆发出来。截至5月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购买超标公务车255辆,涉及金额1.26亿元。这些超标车中167辆是大排量豪华越野车,最贵的一辆88万元。
“无车年”后的强烈反弹,说明遏止“车轮下的腐败”,并非是发几个通知所能根本解决的。严厉的通知虽然可以把超标的公车消费暂时压抑一下,但如同将皮球硬性按下水一样,手一松,皮球又反弹上来了。要让球不反弹,得将它的气放掉。对那些热衷于以豪华公车作享受与炫耀的官员来说,就是要放掉他们心中的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邪气。不把官员心中的邪气,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气,不把那些满身邪气而又不思悔改的官员撤下来,“车轮下的腐败”是难于有效遏止的。
当然,教育并非万能,还要有制度上的保证。云南的“严格的购车审批制度”,当然也是一种制度,在目前的体制下也有一定积极意义,但要根本解决问题,需要改变现有用车模式,彻底进行公车改革。我国现在公车消费耗费之巨,是世界各国所少有的。据资料,20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350万公车,消耗3000亿人民币。它比1999年我国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之和还要多出600个亿。全国13亿人口,无论男女老少,平均每人每年为此要交纳约230元。如今几年过去了,公车不断在增加,3000亿恐怕早就不止了。公车属于职务消费,真正的职务活动,无论如何是不会有这么多公车消费的,普遍的情况是公车私用,公车不“公”,公车消费成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因此,公车改革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除少数国家高级官员外,其他干部一律不配专用小车。为保证公务用车,各地方各系统可将现有的部分公车组成公务用车出租公司,统一调配,随叫随到。谁用车记谁的账,由公家报销。人和车的专有用车权分离后,既可大大节约公车资源,又可堵塞人们侧目而视的内中“黑洞”。
由于车子是在路上跑的,“车轮下的腐败”,实际上是一种腐败的流动广告,对反腐倡廉的社会风气是一种消解剂,影响是很坏的。目前云南省还有257万绝对贫困人口,有些特困户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一些官员却坐着丰田陆地巡洋舰等豪华车在“扶贫”,这岂不是天大的讽刺?解决“车轮下的腐败”可说刻不容缓,它不仅具有很大的经济意义,更富有极大的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