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经州委研究决定,今年我州部分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楚雄州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公开选拔的县处级职位共2个。
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副处级)1名。
职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活跃,富有朝气,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能准确把握共青团工作规律和青年特点,服务意识强,善于沟通协调,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做好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2、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暨楚雄州工业学校副校长(副处级)1名。
职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我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学校管理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楚雄州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公开选拔的乡科级职位共46个。
(具体选拔职位附后)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楚雄州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少少数民族可放宽至专科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身体健康,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范围为全省乡(镇)及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驻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
2、报考昆明理工大学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暨楚雄州工业学校副校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范围为全州乡(镇)及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驻滇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
(二)报考楚雄州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6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身体健康,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楚雄市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土木工程、城市建设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2、报考楚雄市交通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道路、桥梁建设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有2年以上从事道路、桥梁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报考楚雄市教育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2年以上中小学校级领导工作经历。
4、报考楚雄市规划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5、报考楚雄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有2年以上从事经济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6、报考楚雄市彝药药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生物、制药、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药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7、报考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副科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有文学创作方面特长,在文学创作领域有一定造诣或成果。
8、报考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比较扎实的经济管理知识,熟悉经济贸易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9、报考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10、报考楚雄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家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有2年以上从事招商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11、报考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金融和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项目计划、投资分析与控制、招投标、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12、报考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经济、金融工作。
13、报考双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或工作经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之一的。
14、报考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或工作经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之一的。
15、报考双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或工作经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之一的。
16、报考双柏县财政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或工作经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之一的。
17、报考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或工作经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之一的。
18、报考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4年及以上;熟悉经济、金融工作。
19、报考大姚县检察院政工科科长(正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是中共正式党员,坚持原则,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0、报考大姚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是中共正式党员,坚持原则,熟悉法律法规,擅长做群众工作。
21、报考大姚县委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2、报考大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3、报考大姚县林业局副局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农业农村工作。
24、报考大姚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是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法律法规和党务工作,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25、报考大姚县金碧镇副镇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26、报考大姚县昙华乡副乡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27、报考大姚县三岔河乡副乡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28、报考大姚县铁锁乡副乡长(副科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29、报考姚安县计生委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0、报考姚安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1、报考姚安县工商联副主席(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2、报考姚安县森林公安局前场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3、报考姚安县乡(镇)党委副书记(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4、报考姚安县乡(镇)副乡(镇)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熟悉、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35、报考永仁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副科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办事公正,有一定的办案工作经历。
36、报考永仁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副科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的人员;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建工作,有两年以上的党务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7、报考永仁县委政法委政工办主任(副科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的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38、报考永仁县司法局永兴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的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
39、报考元谋县水利局副局长(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熟悉水利工作业务和政策法规,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水利或相关专业。
40、报考元谋县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或规划类专业。
41、报考元谋县法院研究室主任(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法律研究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2、报考元谋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3、报考南华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南华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或初级职称满2年,或有3年工作经历;医学类专业毕业,具有医疗、卫生等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了解有关应急防控工作。
44、报考南华县统计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南华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或初级职称满2年,或有3年工作经历;统计、经济和相近专业毕业,掌握一定的经济、统计等相关工作知识,熟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调查研究和分析能力。
45、报考南华县地震局副局长(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南华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或初级职称满2年,或有3年工作经历;物理、地质、地理、建筑设计或相近专业毕业,热爱防震减灾事业,能熟练应用电脑,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6、报考南华县接待办副主任(副科级):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是南华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或初级职称满2年,或有3年工作经历;掌握一定的礼仪知识,熟悉公务接待工作,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市)委组织部分级组织。
在州、县(市)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登记点,负责本地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其中,州委组织部报名点设在干部一科,负责州级单位(含中央、省驻楚单位)报考我州县处级职位人员的报名、外州(市)报考我州县处级职位人员的报名和我州所有报考副厅级职位人员的报名。各县(市)报名点,负责本地所有报考县处级职位人员的报名和本县(市)报考科级职位人员的报名。报考外州(市)、县(市、区)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人员,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县(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所报考州(市)、县(市、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登陆云南网(www.yunnan.cn)或楚雄党建网(http://cxzdj.cxz.gov.cn)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由州、各县(市)、州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州、县(市)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其中,报考副厅级职位的公开推荐由州委负责组织,报考县处级职位人员的公开推荐由各县(市)委和州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州、县(市)委、州属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分别由州、各县(市)委组织部、州属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2010年8月10日前,将报考楚雄州县处级领导职位的相关材料送州公选办复审,合格者由州公选办发准考证。2010年8月10日前,由州委组织部负责将报考副厅级领导职位的相关材料送省公选办复审,报考省属国有企业职位的,送省国资委党委复审,合格者由省公选办发准考证。报考我州科级职位的,分别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复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发准考证。报考州外其他领导职位的,将由相关州(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进行复审。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2010年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按职位类别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我州报考州内县处级职位的考试地点设在州级,考务工作由州公选办(州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本县(市)公开选拔的乡科级职位的考务工作。报考州外职位的按所报考州市的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五)面试。面试定于2010年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六)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州、县(市)委组织部分级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其中,县处级领导职位由州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乡科级职位由各县(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次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共17个;其他州(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共34个; 其他州(市)面向全省或全国公开选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共32个。具体选拔职位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省委组织部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告。
本公告由州公选办负责解释。
州公选办办公地点:
楚雄经济开发区丰胜路州会务中心五楼5020室
联系电话(传真):0878-3389473
监督举报电话: 0878-12380
附:1、 《楚雄州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公开选拔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楚雄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