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XX年工作,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消防工作任务。刚才,县公安局雷海春局长作了很好的报告,会上表彰了全县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XX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成绩,寻找差距,准确把握消防安全形势
从近来年,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消防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总体上来说,全县消防工作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从社会、工作和监管等层面上看,我县部分乡镇、单位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日常消防管理不规范。各种致灾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虽经反复整治仍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比较低,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清当前形势,紧紧抢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克服困难,牢牢把握消防工作的主动权,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视消防事业的发展,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改善服务民生、又好又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新时期消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将消防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进行思考,努力打造适应时代要求的消防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特别是县公安消防、司法局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消防法》宣传学习。此次修改后的《消防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调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消防法》的新要求,加快建立消防工作新格局。一要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转变执政观念,把消防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消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分管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考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制度,把消防工作作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定期开展检查。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要完善奖惩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消防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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