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同意,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本次麻栗坡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共4个,分别是: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1名。
其他201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省公选办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告。
二、公选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公选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副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不含省州驻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选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报考者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报考者必须是取得初级职称3年以上。
2.报考者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三)部分岗位特殊要求
1.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熟悉办公室工作业务,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2.县农业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农业工作业务;
3.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位:具有公务员身份,非警察身份报考者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统一考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7 月21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公选办组织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条件要求的任职通知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个人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和盖章(一式两份)。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
由县公选办汇总各职位报名人选情况后返还各单位,各单位于8月5日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并及时将推荐情况报县公选办。参加民主推荐大会人员范围参照个别提拔任职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三)资格复审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完成汇总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确定面试人员
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名额,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县内相关新闻媒体公布。
(六)面试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和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七)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及考试综合成绩在县内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八)组织考察
组织部门负责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九)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选职位可以空缺。
(十)任前公示
在麻栗坡电视台、麻栗坡党建网、麻栗坡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相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并在麻栗坡电视台、麻栗坡党建网、麻栗坡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领导职务的待遇,试用期间出现影响任职举报的,经查实,免去试任职务,按相关规定确定职务,执行实际岗位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或任同职级时间算起;经考核不能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执行实际岗位待遇。
四、工作监督
为保证这次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公正、合法,由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分别负责对县公选办规章制度、公选方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评分、考察组成员资格审查、考察程序、任用等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公证。县公选办还将对社会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县委的要求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与。同时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资格初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拔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开选拔的公正性。
联系电话:0876—6627113
举报电话:0876—12380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