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处
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决定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1名具有财会业务能力的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州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本人有效会计资格证书;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运用办公软件,熟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后勤事业;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10月31日)
本次选调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xsbnrc.cn)、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xsbn.xxgk.yn.gov.cn)和西双版纳州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报名(10月31日至11月10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处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由单位盖章,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州机关办公楼120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如低于上述比例要求时,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1、笔试。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3名进入面试。
2、面试。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权计算。
(五)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在州纪委第四纪工委的指导下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州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和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后正式调入州机关事务管理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支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691-2122362
监督电话:0691-2146719(州纪委第四纪工委)
附件:《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处201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