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度聊城市会计人员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怎样办理?
答:会计人员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骨干)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含专科)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