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这是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教育部提出的口号,这句口号点燃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数据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正是由于学生大面积违约,加重了银行的金融风险,银行不得不停贷。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助学贷款的风险机制不完善,要使助学贷款能实现其初衰,建立助学贷款风险机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事务。
一、重视个人信用征倍体系建设。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有利于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这也是银行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控制助学贷款风险的前提保证。具体措施包括:(一)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经办银行可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进行查询;(二)公安部门要以公民身份号码制的建立以及第二代身份证的实施为便利条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址,并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三)银行应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档案,运用电子化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四)各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时,应先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二、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本开发基金。政府建立专门针对学生的人力资本开发基金,为贷款学生提供担保。这基金的来源有两个主要渠道:(一)国家对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一部分,或助学金,或由财政直接核拨一部分专款作为政策性人力资本开发基金;(二)社会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府可通过给予企业在广告、经营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进行捐助,多渠道补充人力资本开发基金。目前,“中国迫切需要树立一个能充分吸引和调动热心于教育的社会各方面资本及力量的多元资助理念,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主动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这项专门的人力资本开发基金;一方面为贷款学生提供担保,隐性地增加了贷款学生的信用等级,从而有利于贷款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银行通过努力,在一定还贷期限内仍未成功收回贷款,则银行将把被拖欠的贷款转给该基金组织,这样就部分转移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三、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鉴于大学生毕业后的流动性大,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优点在于:(一)其贷款人是相对稳定的学生家长,并要求贷款人的邻居和亲友联名为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提高了贷款的保障性;(二)当地金融机构对学生及家庭情况非常熟悉,可充分发挥其信用担保优势;(三)助学贷款方式灵活,可采用信用、保证、质押等多种方式;(四)学生一般不愿拖累为其提供担保的父母或亲属,这样以农民传统的美德和邻居亲友的舆论监督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了还贷率。这一助学贷款的模式已经有部分省市应用,如河南南阳市、河北廊坊市,结果表明此种贷款方式使学生和银行实现了“双赢”,而且还对学生有很好的激励作用。
四、构建针对借款人违约的约束与惩罚机制。针对借款人违约问题,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在银行方面,(一)在媒体上曝光违约人的相关信息;(二)授权违约人的工作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助学贷款,并免除利率优惠;(三)终止其以后的房、汽车等相关贷款;(四)对恶意拖欠者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在高校方面,要对学生拖欠贷款行为负责。如果某高校助学贷款违约率大高,教育管理部门将暂停或取消该校学生的贷款资格。在没有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学校将很难招生。这样可以促进学校加强助学贷款管理,同时也强化对学生的信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