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会同省公务员局、厅纪检监察室和阅卷专家组成员共同对要求对《申论》科目查分的申请进行认真复查。确定除考号为30153216518的考生因缺考标识涂抹被计算机误判为缺考成绩为0分外(现经阅卷专家组评判,其《申论》科目最终成绩为72分),其它成绩复查均无误。
特此通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