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纸笔考试作答方式,考试时间为5月16日9:00-11:00,14:00-16:00。
2.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月1日。
4.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在所属考区中请选择“军队”,考点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军队院校。
5.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6.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7.请考生及时打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当地考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
8. 北京、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宁夏、新疆兵团考区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于2015年1月13日至2月10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缴费,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9.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在相应专区内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将统一进行下发,届时请合格考生妥善保管,以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10.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留意考试专区重要通知内容。
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专业实务 | 2015年5月16日09:00—11:00 |
实践能力 | 2015年5月16日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