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日报社自身发展的需要,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拟面向丽江日报社在岗不在编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开招聘5名特殊采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并纳入事业人员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特殊采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此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2年以上从事新闻工作经验的丽江日报社在岗不在编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和党的新闻事业,具有一定的新闻理论业务功底。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工作踏实,认真细致,在从事新闻工作岗位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失误。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新闻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及新闻采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相关证书。
5.具有从事新闻工作2年以上实际经验,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丽江日报社采访记者或编辑。
(二)招聘名额: 5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新闻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新闻采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证书原件,免冠标准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结束后,由本报社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9日。
4.报名地点:丽江日报社行政管理中心。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
1.笔试: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命题小组出题,笔试总分为40分。
2.面试:由随机抽取组成的面试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30分。
3.综合测评:由报社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总分为30分。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第六纪工委负责。
八、其它
(一)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和综合测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招聘名额和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前5名为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并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和公示中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聘的,不予聘用,不足名额不再递补。
丽江日报社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