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系别 | 招收专业 | 学 制 | 学费万元/学年 | 录取原则 |
音乐类各专业 |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合唱)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类各专业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戏剧学(戏剧教育、戏剧史论与批评)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化妆服装)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电影电视类 各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录音艺术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美术类各专业 | 美术学(史论)本科 | 4 | 0.85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绘画(油画、版画、壁画、插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中国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书法学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雕塑本科 | 5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艺术设计类各专业 | 艺术设计学本科 | 4 | 0.85 |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4 | 1 |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 |
动画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 4 | 1 |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 |
普通类专业 | 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 | 5 | 0.45 |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
注:
1.2015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3000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2015年我院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2015年湖北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具体报名方式按湖北省招办规定办理;
4.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
5.云南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6.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7.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8.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1.美术及艺术设计类
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报名时间:2015年2月5-6日
考试时间:2015年2月10日
2.非美术及艺术设计类
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报名时间:2015年2月3-4日
考试时间:2015年2月7-8日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合唱)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采用“现场录像(3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1)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2)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3)键盘演奏方向: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4)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5)合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二)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总分300分)(注:本专业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考生)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注:音乐类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试科目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三)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总分300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分钟以内,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四)戏剧学(戏剧教育、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两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填报相关志愿,总分300分)
1.记叙文写作——笔试,1.5小时,根据题目要求写作,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1.5小时,对所提供素材进行评论,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300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分钟以内,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话题讨论——根据命题分组进行讨论,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六)戏剧影视导演本科(总分300分)
1.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七)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本科(总分300分)
1.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2.5小时,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面试(命题口述)——简要说明抽签命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进行口头表述,其间考生不得透露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每10人一组,每人2-3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八)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总分300分)
1.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2.5小时,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面试(命题口述)——简要说明抽签命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进行口头表述,其间考生不得透露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每10人一组,每人2-3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影视编导)两个专业方向“面试”科目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九)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总分300分)
1.色彩(笔试)——根据视觉元素文字提示进行视觉元素组合色彩绘画创作。(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面试——(每人5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1)测量身高及检测辨色力;
(2)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3)命题口述(以美术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抽签内容进行表述)。
(十)录音艺术本科(总分300分)
影视声音听觉基本素质测试(笔试)——包含音乐基础理论、音高听辨、影视音响听辨、音乐基本常识、影视声音作品赏析基本能力测试。(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300分计入总分)。
(十一)美术类各专业[书法学专业除外]、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方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填报相关志愿,总分300分)
1.素描——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十二)书法学本科(总分300分)
1.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字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1.5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1.5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四、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报考条件:按当地省(区)要求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3.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五、报名考试程序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两校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七、其它
1.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专业学生由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培养。
2.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3.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4.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5.考试成绩可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查询,不公布、不查卷、可查分。
八、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邮编:650500
电话传真:0871-66249078、0871-65937127、0871-65937128(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ynar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