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机关公务员队伍,探索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州关于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同意,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局机关公开遴选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州13县市委老干部局在职在编且有两年以上老干部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或县市(含乡、镇)其他国家机关有两年以上县市委老干部局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三、遴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熟悉老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以及身体条件,热爱老干部工作。
(五)中共正式党员,工作满3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两年以上老干部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本县市委老干部局统一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州委老干部局复审确定报名人选。曾经在县(市)委老干部局工作两年以上,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县(市)老干部局告知本人。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30截止。
3、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委老干部局设立报名点,接受本县市报名人员报名。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各县市委老干部局汇总报名情况并报送至州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联系人:彭正波,联系电话:3730627。
4、报名材料:
(1)《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本;
(2)《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身份证、入党志愿书中批准转正审批栏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1寸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须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县市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二)局务会进行资格审查
州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岗位与报各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三)经历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经历业绩报告,由州委老干部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经历业绩考核评价,同时,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日常表现、履职能力、工作经历、自身特长、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经历业绩考核的结果和考察掌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向局务会汇报后,取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由州委老干部局组成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遴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适应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由评委小组对应试者进行打分排序,取前2名进入讨论决定环节。
(五)讨论决定
州委老干部局局务会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一名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遴选问题的,由州委老干部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事项
(一)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
(二)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委老干部局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公告由州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730627
附:
2、诚信承诺书
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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