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隆阳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等有关工作的要求,特制订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组,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组在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组由区委组织常务部务部长沈国全任组长,区人事局副局长杨会强任副组长,王海山、郑春铃、李如原、杨道珍为成员。
二、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名额
(一)递补名额:隆阳区递补11名,递补人员为笔试55、56、57分的考生,相同分数情况下按规定的优先条件录取。
(二)生源调剂名额:调剂到施甸县6名,递补人员为笔试成绩50分以上的考生,调剂方法为自愿报名,按成绩和优先条件确定考察人选。
三、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参加隆阳区递补的时间为:
2010年10月14日下午14:30-17:00 。
参加施甸县生源调剂的时间为:
2010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 。
(二)地点: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
四、递补和生源调剂工作方式和内容
(一)方式:依照选聘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复审。凡考生有关材料与报考信息不符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递补和生源调剂资格。
(二)内容:递补和生源调剂时,重点审查考生提供的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隆阳区递补考生需按要求填写《隆阳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表》。报名参加生源调剂的考生,需填写《生源调剂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缺席;
(二)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递补和生源调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加分证明、政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
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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