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递补工作的通知》(红组发电〔2010〕168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递补选聘人员。按顺序现已递补到李昊宇(考号:10125880318)、陈莉(考号:10125882013),但因本人电话关机联系不上,请李昊宇、陈莉看到此通知后,于2010年10月14日上午9:30前与石屏县人事局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73-4855179,否则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石屏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