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今天发现政法干警成绩没有按照公告中的计算方式算,公告中为:
九、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后,与折算为百分制的面试成绩进行等比加权,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先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再进行计算,综合成绩最终也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
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
最后的成绩面试部分的没有×50,而是把面试原始成绩加上(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后除以2,这种计算和公告的计算是有细小差别的,目前他们的计算方式会导致复试所占比重加大,和公告不符,有的同学可以和因此比例,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很严重。
回复:请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