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及范围
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县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本科、大专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校学籍档案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0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乡镇,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比例,切实做到“两个确保、两个照顾、一个优先”,即:确保每个少数民族都有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入伍,确保征集少数民族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青年,照顾特别贫困的少数民族青年;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青年体检政审合格的,要优先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性公民征集年龄为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征集对象是在校大学生的可放宽到22岁,是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3岁,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可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
(一)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2米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全部按照非农业户口进行征集,除享受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补偿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五、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有关政策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妥善安排学业。学校应安排本学期学课考试,或直接确定成绩。对符合毕业的,可准予毕业,并发毕业证书。
(二)适当减免学费。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可退,也可由学校管理。退役后复学的,根据在部队表现和实际情况,由学校酌情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
(三)安排退役后复学。退役后,原就读学校应准其复学。根据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可享受转学或免试保送高一级学历等。
六、报名办法
适龄青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8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红底),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城镇非农户口到县人武部征兵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7950334、6867811
七、征兵工作安排
根据州征兵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今冬我县征兵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筹备准备阶段:(10月13日至24日)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预征对象调查,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宣传报名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5日)主要是进行征兵宣传,对报名应征青年进行验证、登记、统计和调查。
体检政审阶段:(11月16日至30日)主要是对应征青年进行体检、政审和家访。
审批定兵阶段:(12月1日至9日)主要是研究确定入伍对象,张榜公布预定新兵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新兵输送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主要是拟制新兵输送计划,组织新兵按时起运。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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