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易门县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医师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7、持有西医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已通过相应卫生类国家资格认证考试,但还未领取资格证书者,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成绩通知单,加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方可报名。
8、已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注册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上午(星期六、星期日除外)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县外户籍人员须出具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另交面试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共同进行。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考察考核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于2010年11月22日下午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1、笔试和面试办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笔试满分为15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的比例应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面试按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3、按所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管理及人事代理。
六、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在人大、政协、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事劳动局 易门县卫生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