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识人视野、创新提名方式、扩大选人民主、完善用人机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我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提名推荐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名职位
1、扎西镇、水田乡、双河乡、高田乡、罗布乡、旧城镇、三桃乡、麟凤乡、长安乡、庙沟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各1名,共10名;
2、水田乡、双河乡、罗布乡、三桃乡、庙沟乡党委组织委员各1名,共5名;
3、扎西镇、水田乡、双河乡工会主席各1名,共3名。
二、提名人选资格条件和范围
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含相当职务,2007年12月以前任职);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乡镇工会主席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在全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中推荐。
三、提名的方式
本次提名采取三种方式进行,由各提名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推荐提名人选。同一提名主体只能推荐同一人选拟任同一职位。
1、党委或党组推荐。各单位党委或党组(不设党委、党组的以单位名义)根据空缺岗位及相关任职资格条件,集体研究推荐提名人选,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报送推荐报告。单位提名推荐原则上只能推荐本单位的干部。
2、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县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以个人名义署名向县委推荐提名人选时,须负责地填写由县委组织部制定的《个人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说明理由、任职意向和与被提名推荐人的关系。
3、干部个人自荐。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个人向县委自荐提名,并报送自荐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提名主体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结合干部特点,审慎推荐并署名填写推荐意见和理由。单位推荐的,要认真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或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推荐提名人选,主要领导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意欺骗组织的,将追究推荐人的责任。
(三)要按时、按要求推荐。提名推荐的截止日期为12月28日,请各提名主体认真填写《干部初始提名推荐表》交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咨询电话:0870-6120281
监督电话:0870-12380 6120420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