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国家汉办招募2011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学校:
我厅接国家汉办函件,今年国家汉办将在我省招募一批2011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募对象
从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 招募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四)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英语四级)水平;
(五) 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三.招募程序:
由我厅组织志愿者报名受理、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并确定志愿者储备人员。
四. 培训: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组织开展
(一)培训地点:南开大学;
(二)培训方式:全日制;
(三)培训时间:2011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四)培训考核及定岗:
(1) 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 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初;
(3) 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五.派出
(一)派出时间及任期:2011年5月至9月,任期1 至3年;
(二)派出国家:泰国(云南省)。
(三)派出人数:60人(云南省)
六.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作好选拔工作。请以学校为单位,将填写好的2011年志愿者储备人才推荐名单(见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见附件2,中文表格“派出单位意见”栏加盖校级公章)、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以及根据招募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加盖校级公章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等,一式两份)于2011年1月17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邮箱:chenjing705 @163.com)报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表格可登录汉办网站,网址:http://www.hanban.org/volunteers/node9654.htm )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陈静 王涛 电话:0871-5147212 传真:08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