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加大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培养力度,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补充县直国家机关急需人才空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公务员纵向、横向良性流动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到部分县级政府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专业特长;坚持编制限额;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范围、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公开遴选范围
镇康县内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公开遴选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1.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3名。
2.镇康县统计局统计业务岗位1名。
(三)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及以后出生)。
3.报名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具有遴选职位(岗位)所需其他履职资格条件。报考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人员具有乡(镇)或县直综合部门文秘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录用;报考县统计局统计业务岗位人员具有乡(镇)统计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方式及程序
公开遴选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5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镇康县2015年部分政府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含年度考核情况)、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装浅灰色底板大一寸正规照片3张,公务员录用文件及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查情况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每个公开遴选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于3月10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机关和部分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每个公开遴选岗位1: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遴选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公开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公开遴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本人的遴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公开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公开遴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参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
(四)《镇康县2015年部分政府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与公务员管理股领取。联系人:杨文秀,联系电话:0883-6630131。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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