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四川自考课程免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自学考试所开设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非核心课程的相同或相近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非核心课程的名称相同或相近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4)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例如: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英语(二)等,其余类推。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或结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专业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凡已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要求不低于所报第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码、相同课程均可免考。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校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8)非学历证书的免考课程,按教育部和省考委相关规定办理。
(9)考核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课程。
(10)外省转入四川省的考生一律按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转入考生的课程成绩认定,以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为准。
以上规定中所称公共政治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