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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硕士(单证)!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的学校,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2005年,大连理工大学获得MPA学位授予权,同年成立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三批MPA教学评估中大连理工大学评估等级为A。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学科群优势,在文理渗透、优势互补、求精务实、和谐发展办学理念的指导下,整合经、管、文、法等多学科资源,相互依托、相互交叉、相互融合和集成。MPA教育中心始终贯彻“师资为教育保障”的原则,在整合全校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形成了由校内师资、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所组成的专业基础扎实,社会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的MPA师资队伍。目前,MPA有专职、兼职、实践导师共计131人。专职教师94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1人;兼职教师14人,其中在国内外聘请知名兼职教授12人,客座教授2人;政府或公共部门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实践导师50人。截至2014年9月,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共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1665名,考生报考数量和考试成绩均在东北地区各高校中名列前茅,已经发展成为东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MPA教育机构之一。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五大特色。
(1)搭建公共管理综合案例教学平台。在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共建共享中心的基础上,我校自主开发MPA课程案例,搭建了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平台,为MPA教学提供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操作支持和资源服务。
(2)创建公共管理综合实验教学平台。依托大连理工大学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模拟法庭、虚拟演播室等,为MPA研究生提供优越的实验教学条件。
(3)建立三界联动的实践教学基地。从政府部门邀请有经验、有业绩的实践管理者作为MPA的实践导师,成立了“MPA实践导师教研室”,搭建“学界、政界、业界”联动的教育培养平台,培养MPA研究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创新应用型导向的公共管理论文管理模式。通过创新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模式,使MPA论文研究的规范性和应用价值不断提高。近三年,先后多篇论文获得全国优秀MPA学位论文、辽宁省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32名MPA研究生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毕业生社会声誉不断攀升。
(5)打造区域服务的公务员培训基地。作为辽宁省首批公务员培训基地,通过立足辽宁、面向新疆的社会服务,致力于培养公共管理精英人才,塑造了大连理工大学的MPA教育品牌。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以“造就卓越领导者,培养优秀公务员,全面提升学员价值”为教学宗旨,坚持质量为中心,突出特色,能力培养为主的办学原则,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招生限额
75人
三、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在6月23日-7月11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未进行网报者,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本人无法查询,须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进行学历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的复印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现场确认时,凡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包括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否则不予确认。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现场确认时采取预报名。采用预报名方式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交《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教楼612-2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dlut.edu.cn/zyxw/zsks.htm和网报公告上的通知。
10月15日后,考生可从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 初试
1.1 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2门。
1.2 初试时间: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2015年10月25日
外国语:2015年10月25日
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 第二阶段考试
政治理论与面试,第二阶段考试由大连理工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专业代码名称与初试大纲参考用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类别名称为公共管理硕士。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大连理工大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限额、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及录取等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教学地点及学习方式
辽宁省朝阳市、大连庄河市设有教学点,辽宁省委选派及其他地区考生在校本部的进行定期集中学习,所有考生的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均在学校本部进行。
七、主要研究方向
1. 城市政府管理
2. 公共政策
3. 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
4. 非营利组织管理
5. 行政法治
八、学费
共计30000元/人
九、学制
实行学分制,学制为两年半,最长时间不超过四年,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到一年半,论文工作一年。大连理工大学根据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制定我校培养计划,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十、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课程总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大连理工大学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411-84708803 84708384 84707951(Fax)
联系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文科楼411室)
网 址:http://mpa.dlut.edu.cn
电子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11室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16024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411-84706071
联系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研教楼612-2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网 址:http://gs.dlut.edu.cn/zyxw/zsks.htm
电子信箱:2875046850@qq.com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邮政编码: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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