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1〕128号)和《云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为切实做好马关县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马关县2011年计划拟选聘大学生村官30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省选聘办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60名,具体名单如下:
王玉鹏 李虹霖 项林发 夏 琨 侯天才 倪清华
王 威 马云耀 王祯飞 袁思竹 章林锐 平光珍
杜 娟 李 瑞 杜岳娥 苏 瑞 熊友玮 杨恩丽
杨 青 李 彦 蔡 丹 邓淑银 杨媛媛 卢仁军
田有帅 卢 霞 杨倩倩 张晓燕 王祯秋 李树菊
卢 敏 钱明梅 孙永香 马秀英 王成东 饶 刚
肖光跃 徐 静 陆 菲 任 机 张应葵 王华丽
马开龙 卢定飞 杨国杰 罗云梅 王发勇 盖周定
邹国东 陶学芳 刘 廷 刘 兴 肖玉辉 王春丽
孙荣仙 思瑞章 杨 兵 杨发菊 韦祖健 普明文
二、资格复审、考察程序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 资格复审地点:马关县人社局。
3.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或工作证(未领到毕业证的需出具由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与考生有关的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
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在资格复审期内送达马关县人社局,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①在资格复审中,由于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②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资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相关规定办理。
③取消考察资格的几种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经资格复审达不到享受加分政策条件取消加分后,不能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组织考察(7月28日—7月29日)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考察条件的人员,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函调了解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重点了解高校毕业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特别要考察高校毕业生对选聘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认识理解、思想准备及将来打算等情况。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拟体检人员的确定
为确保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拟选聘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拔,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优秀学生干部;
3、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
4、自愿回原籍。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人员,仍无法确定拟体检人员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报省、州选聘办审核。
四、体检、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在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同时顺延取下一名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其余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付。
(二)聘前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我县在马关电视台、马关政务网、马关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按照省选聘办审核确定的选聘人员。由马关县人社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和生源调剂
9月30日前,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按本县、本州、全省的顺序在组织考察人员中进行递补或生源调剂。
七、纪律监督
整个选聘考察工作过程,将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马关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马关县纪委、监察局:0876—7122342
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0876—7121531
马 关 县 人 社 局: 0876—7122038
马关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