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在职硕士主要包括在职教育硕士和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以下简称“在职硕士”)。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复试录取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以培养单位(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加强对考生相关能力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以严制招”,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复试控制线和名单
(一)在职教育硕士
2015年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划线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要求,参照2015年教育硕士总成绩平均分(133.95分),结合我校招生计划数增加的实际,2015年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复试总分最低控制线(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科目、英语科目2科总分)定为130分,单科成绩≥25分。依据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数,按差额确定复试比例。具体名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名单》(附件1)。
(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
复试名单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下发,同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在职教育硕士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合并一起复试,流程包括:报到、自命题科目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一)报到
1.时间
2016年1月26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地点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301、302、303、304教室
(二)自命题科目笔试
在职教育硕士考生需要参加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两门科目的笔试。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仅参加专业基础课一门科目的笔试。参考书目具体参考2015年招生简章。考试要求: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时间
2016年1月27日
上午8:30—11:30专业基础课笔试
下午14:00—17:00政治理论笔试
2.地点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
3.准考证
报到时领取,具体考场、座位号详见准考证。
(三)专业综合面试
1.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地点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第一教学楼。(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3.要求
在职教育硕士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合并一起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技能、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
(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上一年作弊考生,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占10%。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考查考生在教学过程中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占30%。
(3)理论素养,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占20%。
(4)反思教育经验能力,占15%。
(5)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能力,占20%。
(6)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四、关于复试权重、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在职教育硕士
1.考生的联考成绩占50%。
2.考生的自命题科目笔试(政治理论笔试、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20%。
3.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
考试总成绩=(联考成绩总分÷3)×50%+(自命题科目成绩总分÷2)×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
考生自命题科目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25分,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
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25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五、严审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
(一)在职教育硕士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于报到时提交给复试学院。不交此表者,不予复试。根据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特岗在职教育硕士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参加面试。
六、考试费、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
(一)收费标准
1.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须交自命题科目(专业课、政治理论课)两科考试费共计160元;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须交自命题科目(专业课)一科考试费共计80元。
2.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费按100元/人标准收取。在职教育硕士和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复试考生均须缴纳。
(二)缴纳方式
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费。
七、录取
(一)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学校根据“报考人数”、“联考成绩”、“自命题成绩”、“面试成绩”统筹考虑,分配各学院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
(二)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拟录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正式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考生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关于对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要求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情况。开设2015年在职硕士录取信息专栏(在职硕士、特岗教育硕士),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专栏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及结果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考生复试后无需在校等待拟录取结果,我校将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告知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程
时间 | 2016年 | |||
1月26日 | 1月27日 | 1月28日 | 1月29日 | |
内容 | 报到 | 自命题科目笔试 | 专业综合面试 | 上报结果 |
地点 |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 |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 | 一二·一校区(明睿楼、第一教学楼) | 一二·一校区(田家炳书院 |
十、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部门: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研招科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呈贡校区)
0871-65516027(一二·一校区)
网页:云师大--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网址:http://zsb.ynnu.edu.cn
附件: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