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学、外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实务、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司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