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采用讲课(即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态仪表(10分)、板书设计(15分)、语言表达(20分)、教学组织能力(25分)、教学重点的把握及教学难点的突破(30分)。
二、考生面试时禁止穿制服或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及饰物。
三、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准备室和面试室,否则,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六、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准备室进行准备,准备时间10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引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不得超时。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入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的公布,考生听取成绩后迅速离开考点。
七、面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题目讲课,考生开始讲课时只向考官报告本人的报考岗位及抽签顺序号,不得透漏其他任何信息。开始讲课时,报告“开始讲课”,讲课结束时,报告“讲课完毕”。规定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讲课。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把黑板擦干净,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试题、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九、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宣布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等处分。凡在考场内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凡在规定时间没有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富源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