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录取实施办法》(中农大校字【2016】9号)和《信电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2016年》的规定,特制定2016年信电学院博士生复核办法。
一、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与综合考核小组设置
1、成立院2016年信电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院招生领导小组由院务会成员和系主任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设秘书1名。主要负责审定导师资格、招生指标核准并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等。
组长:高万林
副组长:张漫
成员:刘尚民、杜松怀、张晓东、陈昕、唐巍、王忠义、孙瑞志、朱德海
2、成立综合考核小组。
院成立博士生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秘书1名,成员由各学科具有本年度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报考相应学科博士生的资格初选及复核工作。
二、复核办法
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核分二个阶段进行:
1、资格初选。2016年3月1日-3月15日,对每位申请者进行初选。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核的考生名单,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初审及分组复核考生名单见附件1。
2、体检
3月28日上午7:50-9:10东区校医院。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附件2)与检验报告单(附件3),录入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用A4纸打印,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表、检验报告单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去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生需要复检的,将另行通知或听医嘱。体检费:80元/人。
3、复核资格审核
3月28日上午10:30-11:30复核资格审核。请通过初审进入复核的考生按《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信电学院406录播室进行复核资格审核。需携带的纸制材料见附件4。已提交纸制材料的考生可不再提交。材料复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
4、综合考核小组复核:笔试和面试。
复核主要内容包括: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公开考核;专业能力公开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100分(英语能力测试占40%,综合能力测试占60%)。面试100分(英语听说占20%,综合能力考查占80%)。复核综合成绩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进行记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排名,结合分配的招生指标,最终确定通过复核名单并报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1)、笔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5:50。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在读学生带学生证)。
笔试地点:信电楼237教室
笔试内容:1)相关学科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分析与总结;2)本学科领域技术发展前沿;3)博士研修计划
2)、面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分为以下四个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复试地点如下。分组名单见附件1。
面试地点:第一综合考核小组信电楼六楼639学术交流厅
第二综合考核小组信电楼五楼539学术交流厅
第三综合考核小组信电楼四楼443学术交流厅
第四综合考核小组信电大楼四楼406教室
面试内容:①个人ppt学术汇报(不少于10分钟)。②提问与答辩(不少于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业务水平和能力;学科背景、专业素质与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精神面貌等。
3、公布通过复核名单
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小组根据笔试及面试情况,确定通过复核名单。名单将于3月31日前公布。公示期三天。如有疑异请于4月3日前将意见发到dyjw@cau.edu.cn,或致电:62736743。
4、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通过复核的考生,于3月31日联系接收导师,由接收导师填写《接收考生意见表》,于4月1日下午5:00之前将《接收考生意见表》(附件5)返回到院科研科。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复核情况、导师接收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4月4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4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年龄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第一学年的学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要求交纳。此后每学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学年的学费。学费可按学年缴纳,也可按四年学制一次缴纳,如遇延期再行补交其余培养费。
1、非定向就业生。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号)的规定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及助研津贴。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生。在职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托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生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学生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须与我校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考生)定向协议书》四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2号)的规定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及助研津贴;享受公费医疗。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须与我校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省、自治区工作。
(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由学生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塔里木大学/西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受援单位曾与我校签订过校际协议的执行协议内容。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的拟录取博士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六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选、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监督机制
信电学院成立由院务会成员、纪检委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参与初审、复核等关键过程。、监督邮箱到smliu@cau.edu.cn。
请看到此复试办法的考生发邮件到dyjw@cau.edu.cn确认看到本复试办法及是否参加复试。(请务必署名)。
信电学院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