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情况,我校今年将继续接收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两个一级学科的学术学位调剂考生和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调剂考生,具体专业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查看。相关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调剂,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基本学制5年以上,并具备执业医师报考资格。
6.临床专业学位各领域不接受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和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接受调剂专业缺额信息统计表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数量 |
001 | 基础医学院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1 |
001 | 基础医学院 | 100102 | 免疫学 | 1 |
001 | 基础医学院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2 |
001 | 基础医学院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0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2 |
003 | 临床医学院 | 105101 | 内科学 | 16 |
003 | 临床医学院 | 105102 | 儿科学 | 3 |
003 | 临床医学院 | 105104 | 神经病学 | 2 |
003 | 临床医学院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4 |
003 | 临床医学院 | 105109 | 外科学 | 12 |
*注:调剂名额按照缺额数量150%确定
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工作安排
1.我校将于3月18日零时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每24小时为一个时间节点将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
2.3月19日开始分批次处理调剂申请,每天将上一时间节点内全部申请调剂的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中,并根据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某专业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满足缺额,则关闭该专业调剂入口,并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回复复试通知未满足缺额的学科、专业,将按照下一时间节点将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直至回复复试通知满足缺额。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于当天下午16:00前回复通知,选择是否确认,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复试。
4.截至学校组织第一次复试前一天,不再发放当次复试通知,以上考生作为我校第一批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其他相关问题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如有更新将在第一时间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请考生实时关注,并保持通讯通畅。
2.如遇调剂系统崩溃,无法按上述时间段完成调剂工作,将及时对外发布最新信息,请考生与我办共同等待。
3.如有考生隐瞒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一经发现全部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相关要求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链接上公布2016年复试录取方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旸、李君
电 话:024-62215806、62214799
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