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自195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同时也是我国较早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我校1986年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药物化学研究生班,1987年获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第二批试点单位的资格,可接受申请药物化学和药剂学专业,1995年2月,根据学位[1995]8号文件,我校可全面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二十几年以来,我校在职研究生教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业务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累计培训3000余名学员,一些学员通过在校系统学习,促进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的相结合,实现业务素质的提高,促使他们成为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和走上领导岗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申请的专业与费用
(一)专业
1.药学
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临床药学、制药工程以及药学信息学11个二级学科(专业)
2.中药学
以中药学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3.生物学
包括植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药检验学5个二级学科(专业)
4.化学
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5个二级学科(专业)
5.化学工程与技术
包括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和环境化工5个二级学科(专业)
6.中西医结合
包括中西医结合基础和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二级学科(专业)
7.工商管理
包括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3个二级学科(专业)。
类别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专业) | 备注 |
学术型 | 理学07 | 0703化学 | 070301 | 无机化学 | |
070302 | 分析化学 | ||||
070303 | 有机化学 | ||||
070304 | 物理化学 |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
0710生物学 | 071001 | 植物学 | 需要通过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
071005 | 微生物学 |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0710Z4 | 生物医药检验学 | ||||
工学08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 | 化学工程 | ||
081702 | 化学工艺 | ||||
081703 | 生物化工 | ||||
081704 | 应用化学 | ||||
0817Z1 | 环境化工 | ||||
医学10 | 1006中西医结合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1007药学 | 100701 | 药物化学 | |||
100702 | 药剂学 | ||||
100703 | 生药学 |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
100706 | 药理学 | ||||
1007Z1 | 制药工程 | ||||
1007Z2 | 天然药物化学 | ||||
1007Z3 | 药事管理学 | ||||
1007Z4 | 临床药学 | ||||
1007Z5 | 药学信息学 | ||||
1008中药学 | 100800 | 中药学 | 按一级学科授予学位 | ||
管理学12 | 1202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需要通过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二)费用
35000元(含申请硕士学位费用15000元,可在申请论文答辩前缴纳)。
三、报名、录取、报到
(一)报名:
6月10日-7月10日,学员登录“沈阳药科大学2016同等学力申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和报名注意事项将在报名前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板块相关通知),准确提交相关信息,并将以下材料交至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老科研楼502办公室);
1.单位审核后的《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录取:
研究生处当场审核上述材料,材料合格者须在7月10日前工作时间直接去学校计财处刷卡缴纳2万元学费(不接受现金)或7月10日前一次性汇至沈阳药科大学账户,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备 注:汇款附言请注明“2016同等学力***学费”
(三)报到
报到时间跟全日制研究生报到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
四、培养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形式主要为周末集中授课,具体课程以《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方案》规定为准。如需学习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课程,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且所有课程均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二)申请学位
学员课程学习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工商管理和生物学所属专业还需要通过该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完成论文撰写等工作,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士学位答辩;通过答辩者,授予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具体参照《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研生字[2011]30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目前我校生物学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该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其它学科仅要求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具体要求以当年国家文件为准)。
2、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才能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上注册,注册成功方可申请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若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为统招硕士研究生,其学籍与录取当年的统招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上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
有不尽事宜,请到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吴海霞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老科研楼502办公室),
邮 编:110016
电 话:(024)23986090
沈药2016同等学力申硕QQ咨询群:303318583
请大家务必关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板块相关通知!!!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