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委局选调干部笔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
区机关大楼1506会议室。
三、参加笔试人员
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或工作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交卷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3.考生可携带证件、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到座位应考。已带入考场的手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设备,请切断电源后与提包等物品一并放到考场指定位置统一保管。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单位,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卷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答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7.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答卷带出考场。
8.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海珠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