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根据《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达线及调剂生源情况,我校决定开展破格复试及录取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破格复试申请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的全日制本科考生。
2、破格复试专业仅限于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门类生源不足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和我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
3、仅限于对一科统考科目单科成绩或总分低于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5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破格复试。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破格复试:
⑴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
⑵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⑶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破格复试审批程序
1、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1),于4月18日15:00-17:00交于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1)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
(2)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奖学金证书;
(3)其它材料,如省级以上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
2、申请破格考生经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同时按照《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对考生进行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经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三、加强监督,确保破格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1、破格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学院将对破格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学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考生的相关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