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计划,现就我校2016年“专升本”工作提出实施办法。
一、升入院校
本年度我校继续自主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我校专科应届毕业学生升入本校就读,同时接收其它对口专科院校符合条件的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专升本”选拔进入我校学习。“专升本”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四川传媒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二、选送对象与升本专业
1.“专升本”选送对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升本专业:具体见《四川传媒学院2016年度可接收“专升本”专业目录》(附件1)和《四川传媒学院2016年度“专升本”专业对照及考试科目表》(附件2)中所列专业的对口专科专业。
三、申请“专升本”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四、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我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度“专升本”文件精神,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宣传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时间:4月21日—5月13日
4月21日—5月13日,我校各系(部)和对口专科院校按“专升本”选送对象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核推荐本系(部)或本校“专升本”学生名单,并于5月13日前将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同时组织填写《“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4)和《××系(部)或××学院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升入四川传媒学院本科学习学生统计表》(附件5),并附带学生一寸数码像片一张,于5月13日前同名单一并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阶段:审核与考试阶段,时间:5月14日—5月22日
1. 5月14日至17日,我校对各系(部)和对口专科院校推荐学生进行逐一审核并确定参加考试学生名单。
2.“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我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1日进行相关课程考试。
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2)考试科目内容要求: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见附件2。
(3)各系(部)和对口专科院校于5月19日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领取“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第四阶段:专升本预录取阶段,时间:6月6日—6月13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和表现,对考试上线学生进行预审,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请我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3日,将拟录取“专升本”名单进行公示;
2.6月22日,将我校2016年“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
3.在接到教育厅批复文件后,教务处将及时通知统一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五、“专升本”考试费
我校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考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各系(部)和对口专科院校在送交推荐学生名单时,同时将考试费交我校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本次“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本期所有修学课程必须合格,必须完成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和答辩工作,并能够获得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到我校按时报到,否则将被取消升本资格。
3.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6月21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我校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5.本实施办法由四川传媒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联系人:四川传媒学院教务处,陈锦宣;联系电话:02887953523。
四川传媒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四川传媒学院2016年度可接收“专升本”本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