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音乐表演(歌舞)专业招生简章》,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了测试考核,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音乐表演(歌舞)专业合格分数线为67.25分(满分100分)。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名单公示期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84892899,传真:025-52119051,电子邮件:zsb@nuaa.edu.cn;监察处:025-84891546。
考生所在省如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所有认定为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上报各省高考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结果以各省高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名单公示如下:http://zs.nuaa.edu.cn/News_View.asp?NewsID=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