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关于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录取工作的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室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排序按姓氏拼音顺序)
组长:吕昭平
副组长:林均品张济山
组员:惠希东周香林王沿东朱洁
秘书:孙学辉
二、成绩合格线
2016年本实验室全部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制考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水平考核均不低于60分。
三、录取原则
1. 每位导师招生名额为不超过2人(不含奖励名额),凡达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录取顺序以导师为准按总成绩高低分排序。
2. 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跨培养单位调剂。
3. 若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监督电话
实验室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37538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4
纪监委电话:010-62332307
五、其他事宜
1. 此录取办法由实验室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未尽事宜由实验室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