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和《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敬源
副组长:陈红薇
成员:何伟
2.录取指导分数线
2016年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分数要求为: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基础外语45分,专业课50分;复试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不低于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70分。
2016年外国语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其中含定向1人。
3.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①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②学院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科研能力和潜力,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③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调档政审、体检任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此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