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于2016年4月18日发出《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选调公务员公告》(详见本公告栏),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为优化选人用人范围,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选调公务员公告》作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的年龄要求由“35周岁以下”变更为“40周岁以下”;
(二)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5月30日。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收到资料后,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踊跃报名。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