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教育部批准,我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已正式录取,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对象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
二、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
需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本校应届考生及吉林市内的考生必须自取)可于2016年6月15-16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4:00,到东北电力大学老校区东石头楼302室,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如委托他人代领录取通知书,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
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我办将于6月15日按照考生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通过EMS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请妥善保管通知书并认真阅读入学须知,遗失不补。
3、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