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10号)、《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网上评卷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99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阅卷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6]15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成绩下发各招生单位同时,将成绩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受理对象
主要为研究生考试对初试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本人。
二、成绩复查
考生成绩复查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进行,请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填写《延边大学硕士入学考试初试复查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ybdxyzb@163.com。
三、成绩复查受理时间
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成绩复查回复
接到复查申请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学生本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